本文转自:常州日报

我市发布《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通告》

4月10日起,先直行后左转

本报讯(何嫄 王俊) 记者3月30日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《常州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》等规定,我市优化调整交通信号灯放行规则,自4月10日起,由“先左转后直行”逐步调整为“先直行后左转”。

此次发布的《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通告》,从即日起施行,主要包含4部分内容——

优化调整交通信号灯放行规则。自2023年4月10日起,对我市主城区(天宁区、钟楼区、新北区)道路交通信号灯放行顺序进行优化,由“先左转后直行”调整为“先直行后左转”。

设立“文明交通示范道路、路口”。在主城区设29条“文明交通示范道路”、18个“文明交通示范路口”。

推广轻微车损交通事故快速处理。机动车发生车辆轻微受损道路交通事故,现场可使用“龙e处”快速处理。

溧阳市、金坛区、武进区、常州经济开发区参照执行。

其中,交警部门着重提醒,在示范道路、示范路口,将依法严管骑乘电动自行车不佩戴安全头盔、闯红灯、逆向行驶、走机动车道,无牌、假牌或使用年限超期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,机动车在人行横道前不礼让行人、压实线变道、加塞、乱停车,行人乱穿马路、闯红灯、翻越隔离栏。

记者进一步了解到,主城区941个相关路口,将按照“一类一策”“一点一策”在一周内完成集中优化,且调整时间都将尽量选择非高峰时期。根据溧阳、金坛、武进、常州经开区等的协调推进情况可知,全市将在今年5月1日前完成调整。届时,全市的交通信号灯放行规则将统一为“先直行后左转”。

此前,我市曾在线上线下进行民意调查。结果显示,近八成受访市民理解支持这次调整。对于“是否增设左转待转区”等问题,交警部门表示,将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研判。